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就专利享有“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五项权能,理解这五项权能含义对判定直接侵权行为也至关重要。各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广泛应用,专利产品通过互联网的许诺销售已是常态。专利产品网络许诺销售具有方式多样化、受众广泛化精准化、时空限制弱化和低成本
许诺销售的含义及因此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所谓许诺销售,是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许诺销售是单方的意思
而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的前提,是所售商品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本案被告仅实施了许诺销售行为而并未实际销售相关商品,就其许诺销售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