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8日派工程师从北京去杭州出差,取得往返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3520元,燃油附加费20元,民航发展基金100元。请问我公司
出差取得往返“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如何抵扣进项税?留言时间:2019年04月27日 答复时间:2019年04月28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是一项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文件。 为了加强民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管理,建立起既有利于税务管理,又适应行业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硬件,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