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
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机关在报名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为保证案件的顺利报名,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涉案财物、书面材料等先予登记
你好,1、如果已经实施了证据登记保存,那对进行证据登记保存已过7日的,就应该依据行政处罚法依法对其进行解除登记保存。2、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后,并不意
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一种取证手段,其仅是具体行政行为中的一个环节,当事人不可以对先行登记保存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吉林省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被规定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走访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