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具是对有危险行为的罪犯的人身所使用的防御西餐用品。对老年患病,残疾罪犯以及未成年犯在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戒具,对女犯,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也不得使用
但在这样的环境下,仍然有许多法官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朱孝顶律师在微博上曝光【审判长要求给被告人去除戒具,诸暨法院法警领导当庭拒绝并斥责审判长“出了问题你
在法庭公开审判中,凡是被告人没有可能逃跑、行凶、自杀和发生其他危险行为时,都不要对他们使用戒具。只有在为保障安全和秩序而有必要时,才允许使用戒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