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托平台是互联网企业或信托公司开展互联网信托创新业务的“替身”,应将平台归于经营者范畴,对平台本身也应实施“属人原则”下的“牌照”管理。《指导意见》
互联网信托带货,即信托公司通过互联网,包括、Ipad客户端、手机APP和微信平台等销售信托产品,是互联网信托业务模式之一。《金融投资报》记者走访发
信托业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路径思考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硬件功能深度融合形成的新型金融业态。在市场内生力量驱动和政府积极引导下,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信托的创新方式及其风险 前言 信托,在众多理财方式中一向以高收益、刚性 兑付著称,其过高的投资门槛却让普通大众望而却步。在互联网 金融火热的
互联网信托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信用委托,互联网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网站条款的规定,为自己的利益将自己财产上的权利通过受托人转给收益人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