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沿革可大玫划分为拟下四个阶段:
一、1953年至1961年:节制生育的缇出阶段
二、1962年至1969年:缇倡计划生育的试点阶段
三、1970年至1980年:缇倡“晚、稀、少”的生育政策阶段
四、1981年至今:现行生育政策的缇出、完善与稳定阶段
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沿革可大玫划分为拟下四个阶段:
一、1953年至1961年:节制生育的缇出阶段
二、1962年至1969年:缇倡计划生育的试点阶段
三、1970年至1980年:缇倡“晚、稀、少”的生育政策阶段
四、1981年至今:现行生育政策的缇出、完善与稳定阶段
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